“放水养鱼”式执行 盘活民企赢了“情”——慈利法院顺利执结涉600万标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2024-11-05 17:19:34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王辉 | 作者:高强 | 点击量:8463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高强)“目前,我们的贷款已全部清偿,感谢执行法官让我公司起死回生。”11月3日,慈利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对一起执行标的600万元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回访时,被执行人感激之情溢于言表。这一刻,被执行人的喜悦不仅仅是因为矛盾纠纷得到圆满化解,更多是源自案件化解过程中感受到并逐渐积累起来的获得感。

这是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被执行人湖南张家界某健康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系慈利县引进的首家专业生产富硒瓶装饮用水的民营企业,该公司前后共计投入3000余万元用于厂房及生产线建设。由于疫情及疫情后经济下行的影响,导致公司财务亏损、停产进而出现贷款违约。

接收当事人的诉讼资料后,立案庭法官了解到这是一起涉企金融纠纷,且案涉金额较大,遂建议其走诉前调解程序,采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调处纠纷,以低成本高速化解纠纷。经多次协调,双方最终达成分期履行和解协议。后因该企业未能按时分期付款,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由于该案涉标的额较大,如果直接对被执行企业进行处置,将导致企业彻底失去回旋余地。如何在不损害申请执行人权益的前提下,引导被执行人顺利清偿贷款,从而恢复“造血功能”,实现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权益的平衡,成为摆在执行法官面前的难题。理清头绪后,执行法官开始通过现场协调、电话沟通、在线约谈、第三者参与等方式促成和解,经数次多轮在当事人之间斡旋做工作,终于探索出最优方案:被执行企业以转让股权给第三人,第三人作为股权受让人偿还公司债务。

“吸纳第三人进入以促成执行和解,同时还一揽子解决了被执行人的多起涉诉讼债务,真是高明的法官啊!”申请人某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对执行法官过硬的专业素养及巧妙的办案思维由衷敬佩。

法院领导考虑到被执行企业曾为解决当地就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作出较大贡献,加之当前资金周转存在困难,最终决定予以免交4.5万元执行费,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截至11月1日,该案已顺利执结。

该起案件中,慈利法院主动担当作为,采用股权转让给案外人的方式解除被执行人的贷款危机,促使该案达成执行和解,既保障了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又保障了民营企业的正常运转,为民营企业纾困解难提供司法动力,“擦亮”营商环境法治底色。

责编:王辉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来源:湖南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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